兴国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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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兴国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3-2”培养项目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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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兴国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3+2”培养

项目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兴国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3+2”培养项目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规字〔202119号)《江西省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5〕10 号)精神,结合学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兴国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教育厅代管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学院入选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4年,成为江西省高职院校首批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单位;2018年、2023两次入选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第五条 兴国中等专业学校是江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校、江西省A档(优质)中职学校。学校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县城北郊319国道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 , 审 议制定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 要事项。

第七条 兴国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处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中职阶段的录取工作。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学籍注册的执行机构,负责符合要求的学生转段进入高职阶段并注册高职学籍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5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条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的招生对象为已参加 2025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未被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本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因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导致的缺额计划,将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

第七章 培养模式与学制

第十三条 按照“初中起点、连续培养、中高融通的办学原则进行分段培养。

第十四条 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制为5。培养过程中,前3学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在兴国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完成中职教育(取得中职阶段毕业证),并且通过中高职转段考核的学生 方可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第八章 学籍管理与毕业颁证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兴国中等专业学校注册中职学籍;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由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注册高职学籍。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兴国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完成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未通过中高职升学考核的学生,不能升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可选择直接就业或参加职教高考。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以下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一)学费标准:农村户口可享受免学费;城市非农村户口学费25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360元/年的标准收取。

(三)教材费标准:不预收,报到后按实际领取教材费用缴 纳。

第十九条 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按以下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一)学费标准:6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的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4人间按1000元/年、6人间按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的标准收取。

教材费标准:不预收,报到后按实际领取教材费用缴 纳(600左右)。

第十章 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第二十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

(一)咨询电话

1.兴国中等专业学校:0797-5201701。

2.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0791-88123456。

(二)学校网址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jxxdxy.edu.cn

(三)学校地址

1.兴国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县城北郊319国道旁

2.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学园区紫阳大道338号。

第二十三条 监督与申诉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 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791-88123928。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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